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******
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1日,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,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、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、6个月,前者可易科罚金。
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,但拒回答且骂警员,被当街压制、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;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、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。
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,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,经台湾“高等检察署”发回,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,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,去年起诉叶姓警员。
桃园地方法院今天(1日)公布判决结果,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,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、即将犯罪等迹象,也没有攻击、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。
判决指出,在此情况下,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,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,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。
判决指出,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,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,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,女老师辱骂警员“真的很蠢”等语,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,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。
判决指出,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,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;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,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,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,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,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,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,犯后态度难谓良好。
桃园地院宣判,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,处有期徒刑4个月,如易科罚金,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;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二十大微评:“一定要实现,也一定能够实现!”传达出实现完全统一的坚定决心******
“国家统一、民族复兴的历史车轮滚滚向前,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,也一定能够实现。” 习近平向二十大作报告时这句话掷地有声,传达出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排除万难、推进祖国统一的坚定决心。
一个时期以来,民进党当局加紧“台独”挑衅,一些外部势力极力操作“以台制华”,推进祖国完全统一面临着新的形势,考验着中国共产党驾驭复杂局面、战胜风险挑战的实力和信心。
台海形势发展已一再显示,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在大陆这一方。针对“台独”挑衅,大陆已公布并依法惩戒两批“台独”顽固分子,未来可继续出台法治新举措、反对和遏制“台独”分裂图谋及行径。针对“以台制华”,就佩洛西窜访台湾采取多项反制措施,以外国干涉势力能够听得懂、能够受到惊醒的语言表明态度,台湾就是中国的领土,解决台湾问题不容外力干涉。
今后,反分裂反干涉的斗争还将一个回合一个回合地较量下去,直到取得完全的胜利。
习近平强调,我们始终尊重、关爱、造福台湾同胞,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,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,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。
在推进祖国完全统一的进程中,非和平方式始终是不得已情况下的最后选择。有一线和平解决的可能,中国共产党将付出百倍努力,使两岸同胞彻底摆脱内战的阴霾,共创共享台海永久和平。(中新社记者 刘舒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